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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丰泽园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禽类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公示

时间:2018-07-06 00:31:26 来源:荆州环保局 作者: []浏览量:17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荆州市丰泽园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禽类屠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该报告书报送江陵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前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总体概况

1建设项目概况

荆州市丰泽园农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位于江陵城东工业园楚江大道东侧,占地面积30540.76m2,现具有年生猪屠宰及加工30万头、冷冻10000吨的生产规模。

荆州市丰泽园农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获得江陵县家禽定点屠宰资质,于2017年12月15日在江陵县发改局备案《禽类屠宰加工项目》。鉴于项目发展原因考虑,公司于2017年12月23日与本地大型家禽养殖企业湖北富强家禽养殖有限公司强强联合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出资成立荆州市荆冠食品有限公司,本项目将由荆冠公司独立运行和经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在荆州市丰泽园农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的预留车间内进行,年禽类屠宰加工1000万羽,可满足江陵县中心城区禽类肉制品的消费需求。

2环境质量现状

2.1大气环境

由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可知,评价区域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和SO2、NO2、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NH3、H2S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标准限值要求,评价区域总体环境空气质量较良好。

2.2地表水环境

由监测数据及评价结果可知,西干渠(江陵段)监测项目pH、COD、BOD5、NH3-N、石油类、总氮、总磷、氰化物、DO等单项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说明西干渠江陵段水质各项评价因子分别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域标准的要求。

2.3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拟建厂界噪声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08)中3类区标准,项目拟建地及周边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4地下水环境

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限值,本次调查范围内的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达到Ⅲ类标准限值。说明项目选址区域地下水水质现状总体较好,地下水水质基本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限值。

2.5土壤环境

评价区域土壤中各监测因子的含量均未超标,各监测因子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据此分析,项目厂址区域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表1三级标准。

3主要环境影响

3.1大气环境影响

由该项目各废气污染源估算模式预测计算结果可知,各废气污染因子正常排放情况下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对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值的10%,可见项目废气经治理达标排放情况下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行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公司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现有居民。今后在该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不应修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建筑物。

3.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废水总排放量为31833m3/a,综合废水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COD256mg/L、BOD588mg/L、NH3-N 15mg/L、SS149mg/L、动植物油26mg/L、大肠菌群数4000个/L。

江陵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江陵县工业园荆河路以北、东环路以西,根据规划设计,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9万吨/天。江陵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为COD≤350mg/L、NH3-N≤25mg/L、BOD5≤150mg/L、SS≤250mg/L、石油类≤20mg/L,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了江陵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的要求。江陵县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为COD 50mg/L、BOD5 10mg/L、SS 10mg/L、NH3-N 5mg/L、动植物油1mg/L、大肠菌群数1000个/L,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对纳污水体西干渠(江陵段)影响较小。

3.3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处理率100%,而且实现了固体废物的无害化、资源化。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相应处理处置措施,实现了废物的再利用,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评价建议,釆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日常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固废临时堆放场所管理的基础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影响较小。

3.4声环境影响

通过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贡献值与受到现有工程影响的边界噪声值叠加后的预测值在夜间为44.1~47.1dB(A),厂界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的要求。

3.5地下水环境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在最不利的无防渗措施工况下,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泄露后渗入地下水后,扩散1000d内对地下水影响范围为3m,拟建项目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范围较小。同时,本项目贮存区、生产区、装卸区、清洗消毒区、污水处理装置、污水收集管网等易发生泄露的场所地面均进行了防渗处理并按要求设置了集排水设施,因此,本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是微弱的。从地下水环境保护角度看,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根据公众参与调查和网上公示的反馈情况,暂无人对本工程的建设持反对态度。大多数公众认为本工程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同时希望,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落实环保措施,对废水的排放加强监控,加强排污工程建设,希望生活质量不受影响。对于公众担忧的环境影响问题,以及提出的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议,建设单位应按本评价具体的防治措施予以落实。

5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总计为1500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约为208万元,占工程建设投资13.87%。该项目环境经济损失主要为环保措施费用和环境质量损失,为一次性或短期环境经济损失,可以通过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来弥补损失,项目社会、经济正效益均较明显,符合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同步增长原则。该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公安经济开发区及相关区域的发展,其产生的环境正效益是主要的、明显的,而其负面效益是轻微的,是可以接受的。

6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为有效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荆州市丰泽园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有专职环境保护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环境管理人员。主要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检测、日常监督、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以及协调和解决与环保部门和周围公众关系的环境管理工作。

本工程的施工采取招投标制,施工招标中对投标单位提出施工期间的环保要求,在施工设计文件中详细说明施工期应注意的环保问题,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文件施工,特别是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建设方在施工期间有专人负责环境监理管理工作,对施工中的每一道工序都应严格检查是否满足环保要求,并不定期地对施工点进行监督抽查。环境监测站负责以全厂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厂界污染物监测为主要内容的监测项目。为切实搞好项目营运期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达标,建设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监测计划以监视环保设施的运行。

经本项目工程分析特征和预测分析,荆州市丰泽园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0.392t/a,NH3-N 0.059t/a。

7环境影响结论

综上所述,荆州市丰泽园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禽类屠宰加工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项目选址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水功能区划、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政策的要求。投产后正常运行时各种污染物均能满足排放浓度达标和总量指标达标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满足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要求,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以接受的。

二、公众咨询途径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下述网址查阅本项目公众参与信息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建设单位:荆州市丰泽园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0716-4738999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29号

联系人:刘工

邮编:434000

电话:0716-408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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